市红十字会与市疾控中心成立“沁心基金”定向救助贫困肺结核/麻风患者 |
发布日期:2017-01-23 |
1月22日上午,常州市“沁心基金”启动仪式暨2016年度贫困肺结核/麻风患者家庭救助活动在钟楼区疾控中心举行,常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钱斌,秘书长范为民参加了此次活动,市红十字会钱会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钱会长指出:肺结核病、麻风病这两种慢性传染病,发病以贫困家庭人员居多,并且由于病程和治疗周期都很长,患者在医疗费、特殊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方面需长期支出,更加重了经济负担。有些患者顾忌费用支出,会选择不规范治疗甚至放弃治疗,结果导致病情加重,出现治疗失败、二次复发、耐药结核、形成残疾,甚至危及生命,同时也对公共健康安全形成隐患。长期以来一直在为这类特殊病患群体争取政策、提供救助补助途径,为进一步帮助解决治疗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市红十字会和市疾控中心联合发起成立“沁心基金”,利用基金每年再为常州辖区范围内的此类特殊病患提供一定的帮助,以促进病患开展规范化治疗,提高治愈的成功率。 基金救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所有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符合下列条件,且按规范化方案积极治疗的门诊或住院在治肺结核患者和麻风患者:1、贫困复治肺结核患者,包括复发患者和初治失败且复治满2个月患者;2、耐药肺结核患者;3、在治麻风病患者。其中,复治肺结核患者救助标准1200元,按10个月规范化治疗周期计;耐药肺结核患者救助标准2000元/年,按2年规范化治疗周期计;麻风病患者救助标准2000元/年,按2年计。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属作为家庭督导员、且起到督导员作用(由疾控人员培训并考核)的给予每例(户)600元/年补助。 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庭申请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医推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定、辖市区疾控中心审核、市疾控中心审批的程序办理。救助经费直接转账至患者银行账户,复治肺结核患者每5个月发放1次,每次为救助总额的一半;耐药肺结核患者和麻风患者每半年发放1次,每次为救助总额的四分之一。 ![]() ![]() ![]() |
主办单位:常州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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