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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提出十项措施助力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24

    2月20日,市红十字会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各级红十字会要在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组织优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和“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二是发挥基层组织服务作用。依托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等阵地和红十字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联防联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是开展联防联控志愿服务。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红十字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到居住地社区(小区)、村(组)参加健康监测、入户排查、人员登记、困难走访、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四是开展线上应急救护培训。在疫情解除之前,采用线上授课方式,为复工企业提供免费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和防疫知识的科普视频,避免聚集性培训带来的隐患。对参与疫情防控捐赠单位,积极对接服务需求,安排师资授课。

五是开展疫情心理干预服务。联合常州心理协会开通4009280051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热线,通过线上线下心理援助,为复工企业人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负面情绪,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消除复工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六是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感染患病、病亡的一线医疗人员或家庭给予专项人道救助。对家庭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和家庭,根据需求给予人道救助。

七是规范捐赠款物接收服务。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做好企事业单位捐赠的后续服务工作。

八是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联合市中心血站等部门,在机关公务员、爱心企事业单位中分批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解决我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临床用血短期困难的局面。积极宣传“抗疫”血浆捐献者的先进事迹,做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恒大救助基金资助项目。

九是做好示范学校防疫宣传。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督促全市50所红十字示范学校增强防控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类防疫宣传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十是加强会员单位业务指导。各红十字会员医疗单位,特别是红十字冠名医院,在严防严控疫情的同时,有序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医疗业务两手抓、两不误。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病患人员及家属的疫情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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