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
发布日期:2013-09-06 来源:常州红十字会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12〕22号)精神,9月2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常办发〔2013〕49号),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46个市级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有关目标任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重点分工方案》主要包括积极支持和促进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努力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等四个部分,既涉及到“三救”、“三献”等核心内容,又涵盖了合作交流、财政投入、社会募捐、公开透明、法人治理机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组织领导、法制环境、宣传工作等传统和新兴业务,对促进本地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作了全方位的部署和具体要求。 《重点分工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红十字事业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是极大激励和鞭策,必将对推动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保障和促进全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发挥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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