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动态 >> 内容
市红十字会成功实现第九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日期:2015-07-10  来源: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  字号:〖

   201578日,常州市第九例人体器官捐献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

捐献者赵久凤,今年27岁,云南人。7月初,因骑摩托车意外摔伤导致脑外伤后被转院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由于受伤严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78日,在小赵医治无望的情况下,其家人提出捐献器官。当天,小赵的弟弟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同意书并按下手印,同意在哥哥死后捐献出他的器官。

2015781925分,赵久凤心脏停止跳动,生命迹象消失。2005分,小赵无偿捐献的一肝两肾被成功获取,器官被移植给了一个肝癌肝硬化患者和两个尿毒症患者,挽回了三个人的生命。

随着大家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认识的不断提高,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也在不断地发展。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6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