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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红十字志愿者招募令
发布日期:2023-03-24  来源: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红十字志愿者招募令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建成一支长效、稳定、专业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志愿服务有关规定,常州市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招募红十字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自愿用自己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

2.身体、心理健康,具有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常年在我市工作或生活的社会公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参加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4.能极响应号召,勇于担当作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好服从性和执行力,具备良好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活动实践能力,服从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安排,有志愿服务时间,每季度参加各项志愿活动一次以上,全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0小时以上。

5.具有参与志愿服务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如备灾救灾,应急救援,急救培训,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发动,社区服务,红十字精神宣传等专业特长能力等。

6.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团队形式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

二、享有权利

1.自愿加入或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

2.自愿选择与其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项目;

3.获得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4.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物质条件、教育培训和安全保障;

5.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应尽义务

1.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服从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管理;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4.保守在志愿服务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尊重和维护志愿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利;

6.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服务内容

诚邀您的加入,牵手一老一小,传递微笑传递爱,和我们一起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如:红十字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救援、健康关怀、人道救助、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运动传播,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等方面;参与红十字会在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工作领域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环境美化、文化传承、动植物保护、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公益活动。

五、招募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六、报名方法

1.爱心个人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请登录中国红十字志愿者https://hszzyz.zhiyuanyun.com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申请注册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

2.爱心团队申请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通过后在https://hszzyz.zhiyuanyun.com进行团队注册和相关成员注册;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6685363,联系人王女士。

欢迎您加入红十字志愿服务行列,为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事业献出您的爱心,发挥个人所长。我们共同汇聚人道力量,传递博爱真情,奉献一份力量!

亲爱的红十字志愿者,让我们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时间出时间,有点子出点子,在此之前,我们先传递一个温暖的微笑吧!

扫码下载《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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